福建佳達廣告有限公司 :
我司獲悉貴公司近期將于福建少兒頻道合作,在莆田區域開展“我要上春晚”大型才藝電視海選活動,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基于業務發展需要,擬與貴公司合作在活動現場開展業務宣傳推廣活動,特邀請貴公司進行單一來源談判。
一、談判時間:2015年11月3日
二、談判地點:城廂區石室路151號莆田廣電網絡4樓市場營銷部
三、談判內容:
1、活動場地的選取
2、活動現場宣傳合作具體內容
3、活動費用
四、談判提交材料:
1、提供福建少兒頻道合作授權書復印件一份
2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
3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一份
4、法定代表人授權函(非法人談判時用)
5、談判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份
五、談判原則和方法:
1、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將組建談判小組,由需求部門推薦人員組成,公司紀檢監察人員參與監督。
2、將進行兩輪次以上談判。
六、保密要求:
無論談判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,談判對象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參與談判活動有關的全部費用。無論談判結果如何,公司均無向談判對象解釋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義務,不退還響應文件。談判對象同時對談判的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。